各有关单位:
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19〕90号)和省政工职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政评办字〔2019〕1号)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主体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2019年中级政工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学校自主开展,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经学校推荐由上级部门负责评审。
二、组织申报
1.政工人员的评聘范围、标准和申报条件按《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》(皖宣字〔2011〕22号)的规定执行。
2.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,统一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。
3.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7〕10号),在申报政工类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,职称外语等级考试(含医古文、古汉语考试)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
4.请各单位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,按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和职称评审相关要求,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申报的组织工作。
三、报送材料
申报高级政工师报送的材料有:
1.申报非教师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(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)。
2.申报人员花名册;
3.申报人员支撑材料原件和目录;
4.评审材料主卷(按省政工职评办关于要求的主卷材料目录及先后顺序统一装订);
5.评审材料副卷;
6.《申报政工人员代表作鉴定表》(由申报人员填写代表作题目后,将论文复印件装订在《代表作鉴定表》后,一式三份,(高级3篇论文,单独装袋报送);
7.申报人员两张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。
申报政工师报送的材料有:
1.申报非教师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(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)。
2.申报人员花名册;
3.评审材料主卷(按省政工职评办关于要求的主卷材料目录及先后顺序统一装订);
4.《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》一式二份;
5.申报人员支撑材料原件;
6.《申报政工人员代表作鉴定表》(由申报人员填写代表作题目后,将论文复印件装订在《代表作鉴定表》后,一式三份,(中级1篇论文,单独装袋报送);
7.申报人员两张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。
请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(舜耕楼423室),联系人:曹秀军,联系电话:6633997;同时,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:szk@aust.edu.cn。逾期不交,视为放弃申报。
附件:
1.报送要求及主、副卷表格;
2.申报高(中)级政工师代表作鉴定表;
3.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名册。
人事处
2019年8月21日